哈尔滨商业大学轻工学院“学风工程”制度材料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教学改革的深化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优良的学风具体体现在学生应该具有稳固的专业思想、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学习态度、严明的学习纪律等多个方面。为了进一步抓好学风建设,为高标准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打下扎实基础,促进我院学风建设的深入开展,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学生思想认识,明确学习目的,改进学习方法,营造一个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的和谐校园。结合我院现实情况,于2010年3月15日制定并开始实施了我院“学风工程”相关规定。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学业成绩,我院对每学期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三名以及顺利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日语通过二级、俄语通过四级)的同学分别授予学院“学习标兵”和“外语之星”称号,并在年度综合测评排名中加分。同时对学期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大幅度提高者也予以综合测评成绩加分,使各个成绩层次的学生都能具有学习的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此外,在学生入党、评优以及系列选拔活动中,以学习成绩作为考核标准之一,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培养学生学习意识。在注重学生学业成绩水平的同时,我院还重点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动手实践能力以及开放性思维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以及校级各类大型赛事活动。每年定期对在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数学建模等大型比赛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进行统一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在学院的大力宣传、支持与鼓励下,我院学生充分了解了众多赛事活动信息,并对各类赛事活动予以高度的关注和参与热情,在历年赛事活动当中,我院众多学生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全面的提高了学生综合素质水平。
在对学习成绩优异、赛事活动获奖的学生进行表彰之外,学院还对学生违纪行为给予相应处分。对考试作弊的学生给予记过处分并通知家长,取消当年度及下年度入党、申报在籍贫困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等资格,同时为了保证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学院将不定期对课堂、寝室进行抽查,对旷课学生达到累计学时,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自学院学风工程制度开展以来,我院在学风建设工作上有所突破与提高,日后将会更加完善学风工程的建设,加强学院学生学习风貌,不断培养学习型、综合型、创新型人才,从而为学校良好校风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