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规章制度
一、寝室防火准则
1.宿舍禁止使用电水壶、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
2.手机、充电宝等需要充电的物品.需保证人走断电.
3.宿舍人走后需要及时断电.
4.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宿舍内不准使用明火取暖.
6.宿舍内禁止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变频插排.
7.宿舍内要经常打扫、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8.宿舍内禁止乱扔烟头、烟灰缸内应该加入一些水防火.
9.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在发生火灾时能保证及时灭火.
10.夏季驱蚊禁止使用蚊香.
11.禁止将插排等放于床上.
12.不得在电线上搭挂物品.
13.禁止私自拆卸、修理供电设备.
14.电脑使用后需拔掉电源.
15.室内禁止使用酒精锅、蜡烛等物品.
二、查寝细则
1.床铺干净整洁,被褥必须叠放整齐;
2.用电安全,人走断电,关灯;
3.禁止使用违规电器;
4.寝室有人时垃圾桶不允许垃圾超过二分之一,无人时垃圾桶内不允许有垃圾;
5.桌面物品摆放整齐,窗台无杂物
6.柜门关紧,明面无悬挂物;
7.地面干净,明处无垃圾;
8.室内无异味,勤通风;
9.被子整齐摆放,方向一致;
10.被罩褥单统一,不允许床上桌,不允许挂床帘。
11.宿舍内行李箱等物品摆放整齐
三、奖惩规则
红卡评比
星级寝室:在星级寝室评选中获得星级寝室称号的寝室,获得红卡奖励。
寝室文化节:在寝室文化节中获奖也将获得红卡奖励。
注:上述两项红卡加分不能重复获得,如果同时获得,取最高分奖励。
白卡处分
夜不归寝:十点半以后划名给予警告处分,累计三次警告给予白卡处分;夜不归寝给予通报处分,累计两次通报给予白卡处分。
卫生检查:寝室卫生检查每月评分前三名,获得通报表扬;累计三次评分后三名,全寝给予白卡处分。
违规电器:寝室一经发现存在违规电器,全寝给予白卡处分。
四、寝室安全处罚条例
1.住宿学生如发生严重扰乱宿舍生活秩序,使用明火或违规用电器等行为,除没收违规电器外,还将给予使用者记过处分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白卡处分。
2.学生宿舍私自安装电源、乱拉电线、增加灯头等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取消评优资格。
3.对配备给本单位使用的消防器材有丢失、损坏的,除按价赔偿外并进行深刻的自我检讨。
4.在楼内燃烧废纸者给予综合测评减分处分并通报批评。
5.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警造成轻微损失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取消评优资格。
6.电器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用电量超负荷引起火灾危险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7.发生火灾后,隐瞒火灾损失或破坏火灾现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当众进行检讨。
8.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由公安消防部门按照《黑龙江省消防条例》进行处罚。
轻工学院舍务管理委员会